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时间:2024-02-22 17:28:32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用人单位派遣劳动者在工作中受到伤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本文内容为您详细介绍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已获通过,将于2014年3月1日正式实施。

劳务派遣是一种特殊的用工方式,它将传统的“用人”与“用工”一体的两方法律关系转化为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三方法律关系。在劳务派遣实践中被派遣劳动者发生工伤或职业病后,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之间责任主体不清,经常相互推诿,导致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伤保险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

鉴此,《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同时,《暂行规定》明确,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相关内容链接:

《暂行规定》对跨地区劳务派遣的社会保险问题是如何解决的?

为防止劳务派遣单位侵害被派遣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现跨地区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职工的“同工同保”,《暂行规定》明确了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参保地区、缴费标准和缴费主体。

具体规定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被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务派遣单位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分支机构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在用工单位所在地设立分支机构的,由用工单位代为被派遣劳动者办理参保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被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怎么办

1、指派到其他单位因工受伤,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如果职工受伤的情形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认定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有关规定,则能被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位不能以事故发生在用工单位为由,拒绝申请工伤认定。

2、指派到其他单位因工受伤,由谁来申请工伤?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被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但仍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仍应为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

职工在用工单位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的主体依然是用人单位,用工单位可以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个月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本人及其近亲属、工会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

3、认定工伤后,相关待遇由谁支付?

如果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相关工伤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分别支付。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如果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支付标准支付费用。

需要说明的是,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由原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用人单位可与借调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劳务派遣的劳动者发生工伤职业病怎么办.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