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多少
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多少呢?每一个公司都有劳务派遣工,但是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可以超过多少呢?小编给大家整理了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多少的文章,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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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劳务派遣工不得超过多少?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将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
一、劳务派遣的用工范围和用工比例
(一)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二)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三)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四)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五)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二、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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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最新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用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总量的10%。这个用工总量包括了劳务派遣制人员。比如,单位合同制员工90人+10个劳务工,那么用工总量是100人。劳务工不能超过10%就是10个人。
第二:劳动派遣暂行规定,还规定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岗位要求。就是必须是三性岗位: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一般就是指:门卫、保洁、司机、消防、保安等,这些岗位。不能在管理、经营类的岗位上使用劳务工。
第三:劳务派遣员工最担心的就是用工身份的转化。什么意思呢?劳务派遣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没有人事关系。劳动合同是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通俗地说:你是劳务派遣公司的员工,而不是用人单位的员工。你与单位职工有着本质的区别,你们不是一家人。
第四:那么劳务派遣人员最担心的第二件事就是同工同酬的问题。这个内情,别人就不清楚了,只有HR最清楚。为什么劳务人员只能安排在三性岗位呢?就是为了回避同工同酬问题。假设你被安排到白领岗位,你能要求和白领一样,月薪三万吗?不行。所以,用人单位只能在保洁、门卫这类岗位上使用劳务工。这样也便于操作,保洁组10人,全部使用劳务工,你们同工同酬了,每个月3000元。你能跟职工比吗?人家三万啊。
综上,劳务派遣本来是一个好事,但是被企业全部用歪了。最脏最累的活,都是劳务工做,但是工资和福利,都被正式工拿走了。